根據市委、市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健全完善審計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》(六辦發〔2017〕40號)通知要求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》的相關規定,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5日,我部門組織審核組對六安市清水路、寧承路路燈箱變及下火工程進行了預算審核,審核結果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及說明
本項目位于六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附近,為六安市清水路、寧承路路燈箱變及下火工程,主要包括電纜保護管及電纜安裝、箱變及基礎、電纜井安裝等。詳見工程量清單。
本工程建設單位為六安市金安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,設計單位為安徽文達電力設計咨詢有限公司,編制單位為安徽國建投資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,預算送審價為464548.09元。
二、審核依據及說明
1、安徽文達電力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設計的施工圖紙和對《六安市清水路、寧承路路燈箱變及下火工程清單審核疑問答疑》。
2、計價依據: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[2017]191號文發布的《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》。
3、人工費執行標準: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標[2017]191號文發布的《2018版安徽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》,工日單價按156.52元/工日計算。
4、稅金執行標準:根據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“造價(2019)7號”文發布的通知,稅率按9%計取。
5、材料價格依據:執行六安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公布的2021年第10期《六安建設工程造價》(不含稅價)及市場價。
三、審核增減說明、項目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
(一)審增部分合計2320.81元。主要核增原因為2021年10月材料與9月材料的漲價價差調整,具體如下。
1、輔材價格上漲導致的清單單價上漲,包括避雷器、可裝卸線夾、電桿組立、電纜保護管、定向鉆、橫擔、電纜頭、接地極、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安拆等,審增336.81元;
2、根據設計答疑回復,增加綠化帶的綠化移植及恢復,審增1533.00元。
3、不可競爭費審增451.00元
(二)審減部分合計19264.31元。
1、PE100管工程量核減,審減287.24元;
2、10KV電壓等級YJV223*50電纜工程量核減,審減3645.35元;
3、組合式成套箱式變電站主材及組價中定額調整,審減13297.92元;
4、電纜頭、標志樁、電纜手孔井組價定額調整,審減379.40元。
5、項目工程措施費和稅金核減1654.40元。
四、審核結果
六安市清水路、寧承路路燈箱變及下火工程預算送審價464548.09元,審定價447604.59元,審減16943.50(審增2320.81元,審減19264.31元)。